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进与退的疯狂哲学)
前日上街被偷黑了200元钱,心甚不平,次日与同事说起,同事皆曰:“你命好,破财免灾!”内心里大大的腹诽了一回,翻回数十个白眼,耳里却灌进了十几个偷的故事。事后想想,俺还真是破财免灾了,只是有些觉得活得
前日上街被偷黑了200元钱,心甚不平,次日与同事说起,同事皆曰:“你命好,破财免灾!”内心里大大的腹诽了一回,翻回数十个白眼,耳里却灌进了十几个偷的故事。事后想想,俺还真是破财免灾了,只是有些觉得活得窝襄,何时自己成了鲁大师笔下的“阿Q”,还做得如此理直气壮,倒回去二十年,这样是断断不能的。二十年前,也就是八十年代,如果听得抓小偷的声音,就如同听得战场上的冲锋号一般,凡是热血之人,都会伸一把手,让偷无所遁形,只怨爹娘少生两条腿,跑得太慢,大有偷儿上街,人人喊打之势。
九十年代初期,抓贼便不成为全民运动,只要腿脚快些的贼还是可以保全自身的。九十年代中期,偷的工具进一步进化,一片薄薄的刀片足矣,只在人们的衣料上轻轻一划,袋内黄白之物瞬时无存。如有多嘴之人,事后必被报复,跟在无人之处痛痛修理一顿,遇有嘴快些的孩子挡了他的生财之道,必在嘻笑之时伤孩子于无形,待到发觉之时孩身上必有伤口,而偷却早己荡荡然消失在人流之中。大人们也只有敢怒而不敢言,其他人只能用同情的眼光声援一下受害人了。
九十年代末期,偷的工具无所不有:刀片、镊子、匕首。但伤人还是不很敢的,毕竟是朗朗乾坤,但人们的经济意识此时己相当高了,没有重赏必不出人头地当所谓的英雄的,所以,人们都捂紧自己的腰包,能躲多远就躲多远了。
到了二千年,人们的法律意识强了,偷儿的法律意识更强了,反正我罪不致死,罪不致残,也知道人们拿他没办法,不敢下死手,总不可能为一大街上不相干的人与偷大打出手,不小心把偷废了,当事人跑了,见义勇为者却蹲了大狱,找谁说理去?所以偷呢是各尽所能,能偷则偷,不能偷就抢,只要没伤人,基本上没人敢管,哎,也别怪怨现在人冷漠了,只怨钱把人心弄冷了。
时至今时,贫富分化大了,有能力的发了,没能力的穷了,不管有能力还是无能力的对下一代均是鞠躬尽粹,宁缺了自己决不缺孩子,安逸惯了的半大小子决不肯为衣食而折腰,累了我不干,钱少了我更不干,那父母没钱给怎么办,偷呗,偷不到怎么办?抢!不给?伤人,反正我不够十八岁,法律也奈我何?你看只要被偷且反抗的,有被铁链伤了脸面的,有被匕首扎了心肺的,有丢了性命的,总之,一种感觉:生活没了保障。近时听闻被偷被抢伤人的都是源于新疆的那帮半大小子,不知此时的公仆都还在否?所以但凡上街看到新疆人是能躲就躲,不能躲就捂紧了腰包。哎!做人还是低调点吧,才只丢了点钱,没伤及性命,万幸!只是有些不甚明白,昔日鲁大师所不耻的“阿Q精神”倒成了我们现时生存下去的法宝。不仅自己做,还劝别人也做,身旁的佛教徒们劝我要信命,人不可与命争;基督徒们劝我被人打了左脸一定同时奉上右脸,以免失了平衡,被偷黑了钱,还得拍巴掌叫好“幸运啊,吾命还在!”。
晚上,躺在床上细细思量,不由得想起上学时的一篇英文课文,拿破仑视察军队必按序问三个问题“你多大了?”“你当兵几年了?”“你们都好吗?”回答是“20年”5年““都好”。可那个士兵是法国人,有些紧张,拿破仑又把问题的顺序变了,问“你当兵几年了?”答“20年”,又问“你多大了?”答“5岁”,拿破仑睁大了眼睛问“是你疯了?还是我疯了?”答“都疯了!”现在想想这个世象,二十年前猫追鼠,二十年后鼠迫猫!人们岂不也是疯了?按哲学相对论来说,这是怎样的一种哲学呢?是另类的敌进我退的疯狂哲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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