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月盛夏
离开,不为想起。我叫陆可凡,高三了,在市重点一中做一个乖乖的好学生。我每天做的事情只为一件事,那就是千年不会更变的高考,我不漂亮,是平凡的那一类,但是我有着可以令自己骄傲的成绩,所以,所谓的高考,我是
离开,不为想起。我叫陆可凡,高三了,在市重点一中做一个乖乖的好学生。我每天做的事情只为一件事,那就是千年不会更变的高考,我不漂亮,是平凡的那一类,但是我有着可以令自己骄傲的成绩,所以,所谓的高考,我是并不在意的,我所在意的是,我拥有的高跟鞋,我的生命中一成不变另一件事就是,我所在意的高跟鞋。
在学校当然不可以穿高跟鞋,但是,这并不是就是不可以喜欢,我喜欢的高跟鞋都是用我的奖学金买的,自己挣的钱自己花,父母为此并不说什么。但是,对我买高跟鞋有很大意见的人也有,那就是叶羽。
叶羽是我的同学外加邻居,别误会,我们从小并不是青梅竹马,而是互相看不顺眼的对头。
小时候的我是个假小子,而叶羽偏偏又是一个带着些忸怩情态的腼腆的小男生,整天整天只会捧着一本书坐在槐树下假模假样地看着,一个夏天,我晒成一个貌似非洲来的小土孩,他却依然白白净净,一笑就会有如今古代言情小说里女主人公一笑时脸颊上有个浅浅的梨涡。我们两家的人一相见,每次饱受批评的都是我这灰不溜秋的土著小孩。而他呢,都成为了文秀书生小知识分子,长大肯定是个博士之类的大文学士,于是,每次我单独见他时总要以白眼相待,他丫的也不甘示弱,只留给我一点点的青眼,于是,梁子从小结下。直到上了学也是一样,我考第二,那么不必说,他肯定就是那个该死的第一,我心里总是憋着一口气,活像伸头吐脖子的乌龟,他也假若不知,见我很是礼貌地不冷不热屁暖屁暖的态度。我在心里每次妈妈的都恨恨地怒视他。
可是,这一种阶级敌人的仇视态度一直持续到初中就没了。原因是这样的,那一次,那一天我感觉我的灰色休闲裤后面带着一些突如其来的暗色,心一下子就冷到冰点。一蹲屁股坐在花圃上实在迈不开步子回家,一直想等着人少时晚之后怎么蹭回家去,正在踟蹰不已,叶羽那家伙一蹬自行车溜到我面前,趾高气扬地看了我一眼,一脚将车骑开,我就像一个低声下气的女奴,话还未说,就感觉到一阵空气中尘埃气味,心里愤怒得就像火山爆发!在心里不停不歇地骂着那个自大成狂目中无人的死人,明明就到我面前了,竟然看了一眼就走,走就走了,还那么不发一言,趾高气昂地!我欲哭无泪,眼瞧着天色欲晚,人烟欲少,正觉得无望,只听耳边一阵清脆的自行车铃声朝着我滴溜溜地越来越近,我惊喜抬头,竟然是同班的同学夏米米,夏米米就像一个救星一般的以一个英雄的姿态微微笑着骑着一辆自行车来到我面前,她要是个男的,我肯定以一个热情的拥抱相接,那时我就是这么热泪盈眶地想着。“快上车吧!”那姑娘笑语盈盈地对我说,我心里觉得这丫的怎么今儿说话声音那么好听啊?赶忙一个感激的笑容奉上,一个屁股就坐上了自行车后座。
还没有坐稳,我就觉得不大对劲,因为,因为……这个车?“这个车子,米米?不是叶羽的吗?”我瞅着眼熟,不由满腹狐疑地问。
那丫头倒是一个蹬脚骑开了车,一边前进中一边答:“对呀,就是叶羽的呀,是他叫我来接你的呀。”
我差点没从车上摔下来,“叶羽,为什么是他啊?”
“不是他是谁啊?是他来找我说你肚子疼走不了路,借车叫我来接你的,我还奇怪他怎么不送你回家,你们俩是邻居呀,他却说什么车子没气了,先去打气,后来又有什么急事,所以就叫我来接你了……”我脑子乱哄哄的,夏米米后来说的问的我一句话都没有听进去,只是车子,叶羽,接我,没气……之类乱七八糟的东西。
到了家楼下,夏米米叫我把自行车钥匙还给叶羽,我接住了,她却别有意味地对我笑笑,“可凡,你有这么一位青梅竹马的邻居多好呀!”
我实在不知道要怎么回答她,只好不尴不尬地点点头,然后用书包遮住裤子,急急忙忙地上了楼。
吃了晚饭,我实在没有什么勇气去叶羽家还钥匙,但是我知道叶羽有晚饭后去打篮球的习惯,话说那小子越长大还真就越像个小子了,白皮肤晒黑了,个子也比我高出半头,打篮球也越来越好了,所以,别说以前不去,现在更不去了,于是我抽准叶羽要下楼的机会,就拿着他的钥匙出门堵截他。
计划的时机果然非常之巧,我们两人就这样碰面了,我正磨蹭着怎么开口,叶羽却抢先开口了“钥匙呢?”
一听就来火,丫的以为我还霸占着他的自行车还是怎么的?他那家伙得意洋洋的用奖学金买了一辆臭屁自行车,我坐着还屁股疼来着,他臭屁什么?我越想越气,从鼻子里冷哼一声,把自行车钥匙扔了过去,叶羽又开口了:“帮了你的忙你竟然谢都不谢?”我实在想往那小子嬉皮笑脸的面上抽去,但是实在受人之恩,打之有愧,于是把一口气咽下,“谢了。”我听见一个干巴巴的声音响着。
叶羽拿着球三步两步地下楼,我看着他的背影,第一次发现,原来他是个男生了。以前的敌对态度忽然让我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毕竟,我不能和一个男生那么斤斤计较吧?
那天起,我看到叶羽,会点点头与他打招呼了,起初他是起疑,后来是觉着有些受宠若惊,然后是有些不好意思,最后他见着我也会主动与我打招呼了。我们俩的和解,是在发觉他是男生,我是女生之后的。
就这样,我们第一次觉着我们是邻居了,虽然,青梅竹马算不上。
高中后,我就爱上了高跟鞋,叶羽对此非常有意见,他会利用我在问他数学问题的空隙见缝插针地提及这个事儿,“可凡同学,亲爱的同学,你这样可不行啊,你以得了钱之后第一件重要的事儿就是去买高跟鞋,你这和拜金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吧。”我冷眼道:“有人得钱了还去买游戏卡呢,都是花钱,反正都是自己赚的,谁管谁啊?”叶羽听我揭了他的老底就没话了,老老实实地又接着讲起几何坐标来。
我看着他的侧脸,有些橘黄的夏日的阳光映照在他的脸上,想起了清秀一词,我有些悲哀地想,叶羽你这混蛋你知不知道你长得很高啊,你说我要不穿高跟鞋怎么站在你身边呢?
叶羽上了高中后身高突飞猛进,和成绩终于搭得上调儿了,他高高瘦瘦,打篮球好成绩更好,是学校女生心中倾慕的范儿,我呢,虽然不再假小子,但是却始终也不是真女人,温柔吧,谈不上,漂亮呢,也没份,只不过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好学生罢了,这还真是应了我的名字“可凡,可凡”——果然可以平凡的那一类。
我和叶羽还是好邻居,不仅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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