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年齡的宿命:死不“明”目
1、剔骨刀:他第一个死不“明”目的地方1997年1月18日,艾强出生在四川省宜宾县木工镇。一直到1996年前,他的童年及少年都是在那座小小的的乡镇上度过的。到1996年时,已经十六岁的艾强长得身材高大
1、剔骨刀:他第一个死不“明”目的地方1997年1月18日,艾强出生在四川省宜宾县木工镇。一直到1996年前,他的童年及少年都是在那座小小的的乡镇上度过的。到1996年时,已经十六岁的艾强长得身材高大,很像北方人了。尤其是,他长着一副憨厚的面孔,常常给人一种老实、本分的感觉。
事实也的确如此,在艾强没有做出那件伤天害理的事情前,他没有任何犯罪前科。除了十七岁那年在朦胧的初恋时,他在一次约会中未经女方同意冷不防吻了她的眼睛之外,似乎找不出其他什么出格的举动了。纵然是十七岁的初恋,因了那一吻,在一个较为封闭的小乡镇上,女方也认为是受到了奇耻大辱,所以,在木工镇,十七岁的艾强不但失掉了爱情,还换来了一个“这个娃儿不学好”的坏名声。
坏名声导致了艾强的远离家乡。
艾强的母亲在重庆近郊小城江津有一房亲戚,因了这层关系,他的母亲于1995年下半年到江津市区租了门面,做起了饮食生意。随着生意的日渐红火,她将远在老家的儿子艾强接到了江津作她的帮手。
1996年4月下旬,身材高大、相貌堂堂的艾强怀着失恋后的郁闷心情,挥手告别了那些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街坊邻居,来到这座长江边的小城市:江津。
那时,艾强才跨过十九岁的门槛不到三个月,青春的高歌刚刚奏响,没想到仅仅两个月后,就变成了悲哀的挽歌。
艾强不擅言辞,也不擅交往。在饭店里,他除了尽心尽职地做母亲的助手,平时很少出门。到了江津,到了一个新的生活环境里,他除了没有朋友而感到寂寞外,他终于不再生活在“这个娃儿不学好”的议论中了。他感到很委曲:他与那个小女孩是谈恋爱,虽说年龄小了点,但亲吻一下是人之常情,干吗就成了“不学好的娃儿”了呢?同时,他也感到很气愤:对方也是小题大做,就算我艾强未经你同意,强行吻了你的眼睛,你可以在心里骂我是“不学好的娃儿”,干吗要说出去坏我的名声呢?
1996年7月3日中午,饭店里来了一男一女。艾强后来在狱中对看押他的劳改犯说:他把那一男一女比喻成地狱中的黑白无常,专门到阳间来给他指点到阴司的地狱之门的。奇怪的是,一直到执行死刑前的十多个小时里,无论我用什么方式启发他,他始终回忆不起那位男顾客的模样,甚至连对方的高矮胖瘦这些一目了然的外部特征都说不出来;倒是那位女人的样子,他历历在目。经过他一番言辞混乱、显然是带着强烈的主观感情色彩的艺术加工后,只要稍具社会常识的人一听就明白:那是一位风尘女子,除了陪歌、陪舞、陪酒之外,还有若干种陪法的女人。
“哥子,”艾强问我,“你看过印度电影《大蓬车》吗?”
我点点头。
“她就像《大蓬车》里那个露出肚脐眼的吉普赛女娃儿。”
在艾强心里,他关注的也许不是那位风尘女子到底像不像吉普赛姑娘,很可能是那位“多陪”小姐毫不掩饰肚脐眼的衣着让他想入非非……当然,这仅仅是笔者不负责任的猜测。
在那一男一女的对话中,艾强听到他俩反反复复地提到一个叫滨江路的地方。艾强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地名。听他俩的对话,似乎他俩的“爱情”是在滨江路上发生的。
应该说,并不是滨江路三个字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而是他俩在谈到滨江路时流露出来的暖昧神态,激活了艾强压抑在心底深处的好奇心。
他决定晚上到滨江路去玩玩。
1996年7月3日晚上七点多钟,艾强早早地洗掉了身上的油烟味,换了一身干净衣服,向母亲告了假。他实实在在地说:“妈,我到滨江路去玩一会儿。”
“行。”母亲爽快地同意了。儿子到江津两月有余,从早到晚地闷在饭店里,哪儿也没去玩过,现在他要出去玩一下,作母亲的哪里会不同意的呢?她一边叮咛:“早点回来,不要惹事。”一边塞了一张五元的钞票在儿子的上衣口袋里。
艾强刚要跨出门,想起母亲“不要惹事”的嘱咐——母亲嘴里的“不要惹事”是指外面不安全,多加小心的意思。于是,他倒了回来,趁母亲不注意,顺手揣了一把剔骨刀在裤袋里。他当时的想法是:如果遇到坏人,这把刀用来壮胆。
没料到,自己生平第一次带凶器出门,仅仅在两个多小时后,他的人生角色就来了一个阴阳大转换,这把剔骨刀残忍地刺入一个无辜者的体内。
这是艾强第一个死不“明”目的地方:他为什么要带凶器出门?
2、滨江路:他第二个死不“明”目的地方
江津市区是在过去的江津老城的基础上改建的,长江从她身边弯曲成几字形绕过去,因此,长江在江津地域又名几江。滨江路的前身是一大片破破烂烂的河滩地,后来,市政府投巨资将其改建成一条宽阔的大道,种上杨柳、铺上花草,成为江津的一大景观,同时,也成为老百姓茶余饭后休闲的好去处。
1996年7月3日晚八点多钟,艾强来到滨江路。在他的上衣口袋里,放着母亲塞给他的五元钱;在他下身裤袋里,则揣着一把剔骨刀。
江津虽然是重庆的卫星城,是一座小城市,但相对于他的家乡宜宾县木工镇来说,江津城在很少出门的艾强看来,就如同一座大都市一样。他非常新奇地打量着滨江路边那一幢一幢的高楼,又顺着高楼上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将目光投向在夜色中泛着冷光的长江。接着,他又饶有兴趣地看了一会儿滨江路上那些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们自由组合的歌舞……当然,滨江路上那些地摊也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他甚至想到往后在滨江路上来摆一个夜宵,让那些蹦蹦跳跳的人们有一个充饥的地方。
有一次,他走到卖冰棍的小车前,刚一问价,听对方说一支冰棍要两元钱,他急忙将手从上衣口袋里抽出,转身急勿勿地离去。
他很能体谅母亲挣钱的不易。
这时候,一位艾强至死都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的年轻女人注意上了他。
——在本文里,为了叙述方便,笔者只好给她取一个代号:夜莺。
夜莺是那种除了三陪外还可“多陪”的风尘女子。她不到任何一家歌厅、夜总会、桑拿或修脚屋去“挂单”,她认为那种地方目标太明显,早就纳入了有关部门的视线。像她这种外地女子(一般做这种生意的女人都不会在本地开展业务的)最安全的办法就是当一名自由的夜莺。因此,她选择了白天睡觉,晚上到滨江路捕捉她的猎物。夜莺明白,在任何城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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