靡罪
他我醉酒一样地迷恋歌声,却从不愿做个风中的歌者,让我那并不明亮的声音随风飘散。我承认,我是自恋的。虽然我的模样并不出众,并且有些驼背。可我从没有因此而认为自己有什么不好。甚至我觉得轻微的驼背似乎是有内
他我醉酒一样地迷恋歌声,却从不愿做个风中的歌者,让我那并不明亮的声音随风飘散。
我承认,我是自恋的。虽然我的模样并不出众,并且有些驼背。可我从没有因此而认为自己有什么不好。甚至我觉得轻微的驼背似乎是有内涵的象征。因为那是我常常蜷在一隅读书造成的。我的眼睛远远谈不上漂亮,而且最近视力下滑得很厉害,可是我拥有颜色深到极至、且闪亮的双眸。我相信,再明媚的阳光也无法照澈我纯黑的眼瞳。即使我把眼睛对着太阳。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习惯了说谎,而且十分自然,几乎理直气壮,甚至问心无愧。我想大概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吧。许多时候,我的谎言甚至可以轻而易举地骗过自己。于是,从此谎言变成了真话。若再有人问起,便铿锵乎,坦然相告。在一些完全没有必要的小事上,我也会下意识地说谎。我说过,那是一种习惯。我只是不想告诉别人真相而已,并不是成心想骗谁。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是生活在谎言的世界里,虽然这样很可怜,但是我觉得,如果生活在一个没有谎言的世界里更可怕。
我的身体一直不好,出生的时候就是这样。虚弱到甚至一阵凛冽的寒风就足以让我深咳不止。不可思议吧。若是能站在并不很高的小山顶上,长久地伫立风中而不倒下,我便开始沾沾自喜,以为自己成了傲然于世的王。为了这样小小的满足,我付出了注定的代价。再一次住进了熟悉的小中医院,每天喝下苦苦的中药。不过现在,我已爱上了煎药时飘出的味道,苦苦的,香浓类似咖啡。让人温暖,而慰藉。每天都是一个和我一样羸弱的护士给我煎药,喂药。其实,我还没有虚弱到不能自己喝药的程度。只是我很喜欢看她轻轻地走进病房,轻轻地坐在我身边喂我喝药的样子。从她佩带的胸签上,我知道,这个永远微笑的护士,叫任雪谣。
不可救药地,我爱上了她的微笑,就像我爱上煎药时飘出的味道一样,没有道理。其实现在想一想,那也未必就是爱,或许真是像雪谣说的,只是一种依赖。
在认识雪谣之前,我的自信跌到几近零点。我是学理论物理的,一次论文中,我提出了一种自己思考了很久的宇宙假想模型。而在那个年代,物理学院几乎所有学生的论文都是讨论如何使物理学在大炼钢铁运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所以我的论文一经发表,就成了“白专研究生”的典型,在后来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我又成了“反动学术权威”的忠实追随者。导师几次拍着我的肩头,惋惜的感慨,说我生不逢时。甚至连我自己都低头承认,书生百无一用。在学校里,我成了同学们的笑柄。同样是因为我在新的宇宙模型中,承认了地外生命存在的可能。所以大家都戏谑地叫我外星人。听着一声声这样屈辱的称呼,我只能默默地忍受这种不可名状的委屈。也许对我来说,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时至今日我仍然不明白,我到底做错了什么。难道只是因为我对我们赖以生存的浩瀚时空提出了与前人不一样的看法吗?那么既然浩瀚,却又为何不能宽容?
我的学校依山傍海,风景宜人。那天,我又莫名其妙地受到工宣队的斥责,于是一个人跑上山去看海。也就是那天,我的倔强,导致了我和雪谣的相遇。雪谣是前几天才到中医院实习的护士。我住的病房正好是她负责。医院里的年轻人不多,所以雪谣闷的时候就来找我聊天。她挺健谈,而我天生就说不出什么,哪怕心里藏着整个宇宙,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也只是一缕阳光。算了,还是别提宇宙了。
听说你的身体不太好,常在这儿住院,是吗?这是雪谣跟我说的第一句话。那天早晨,她刚值完夜班,拉开病房的窗帘后,转身问我。
嗯,先天的。我很惊讶她会主动跟我说话。我不敢忘了自己的处境。
你是理工大学的?我看不出她的表情是讽刺还是羡慕。那个时候,大学生虽然少,却也没有什么值得羡慕的。
我点点头。不卑不亢。
我知道你是物理学院的,还知道你是哪一级的,知道你们导师的名字。她饶有兴致地告诉我。似乎在等着看我惊讶的反应。
是吗?惊讶是有一点,不过生活中,我早已习惯了冷漠。
你不相信吗?她仍不甘心。
于是把我的年级和导师的名字说了一遍。
我把眼睛从窗外移开,仔细端详这位细心的护士。
你听说的不止这些吧。
是啊,不止这些!她似乎笑了。浅浅地露出洁白的牙齿。
我没有笑,也笑不出来。我一直不愿正视,其实我的病,是一种逃避。让我远离学校,偏安一隅。躲进这个小小的中医院。这间白色的病房是我的世外桃源。可是现在,就连这里也不再是我舔伤的净土。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只突然暴露在阳光下的老鼠,惶恐,惊慌,且无路可逃。
事实证明,我的猜测是对的。雪谣这样一个刚满二十岁的小护士,却已经有了男朋友。那个人的确认识我,文兴宇。我的高中同学。物理学院的造反派头头。每日嘴里像诵经一样地念叨着:打倒一切,造反有理。似乎只有这样才能显示出他对革命事业的忠贞,和自己的阳刚之气。毫无疑问,在他的眼里,我是个懦夫,是个小人。十足的懦夫,阴暗的小人。文兴宇知道我在这里住院之后,告诉雪谣,要与我划清界线,我是个有问题的人。这是雪谣后来告诉我的。不过自从我知道了这层关系,就不肯再让雪谣喂我喝药。再后来,我带着本就可有可无的病,出院了。我不清楚是因为知道了雪谣有男朋友,还是知道了她的男朋友是文兴宇。总之,这家小医院,已不再是我印象中的那个安静、温暖的地方,而是一个是非之地,既然是是非之地,就属于那些喜欢搬弄是非的人。雪谣也不再是那个永远微笑的护士,而是一个造反派头头的妻子。那时,她还没有想过要结婚,任雪谣也不是文兴宇的妻子。事后,雪谣不只一次地这样纠正我。可是,那个时候,我觉得,就是。或许她还认为,只有文兴宇那样的人,才是充满了革命激情的,只有文兴宇那样的人,才是真正的男人。再或许她也很赞同文兴宇的说法,我是个懦夫,是个小人。
她
刚来医院的时候就听说,十号病房里的人年纪轻轻,却是个老病号。他住单人病房,因为他父亲是市委的干部。他的身体确实不好,说不清楚具体什么病,只是特别虚弱,血压和血糖都低。他很安静,或者说孤僻。他长的白且喜欢穿白色的衣服,凛冽的眼神在漠然的脸上显得突兀。他迷恋阳光似乎到了崇拜的地步,天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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