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尔梅家族经商考察

阎尔梅家族经商考察

上浣杂文2025-06-12 13:53:42
因为关于古古先祖的资料甚多,所以我们只选择一两条来作为本话题的导引。嘉庆八年(1803年),十三世阎宗璧在《重封始祖诚公林碑序》说:始祖诚公,故籍太原,先明初行商来沛,建基沙河镇,终而卜葬于八里河西南
因为关于古古先祖的资料甚多,所以我们只选择一两条来作为本话题的导引。嘉庆八年(1803年),十三世阎宗璧在《重封始祖诚公林碑序》说:
始祖诚公,故籍太原,先明初行商来沛,建基沙河镇,终而卜葬于八里河西南;二世祖仲祥公单传,茔迁于白塔寺之正南;三世祖,长有才公守祖业,次有德公居乡。
关于阎氏的一世族阎诚的考证,我们在《古古先世考》中已经作了探讨。阎诚自永乐二年(1402年)由山西经商至沛县,遂定居下来,从此在沛县繁衍生息,瓜瓞绵延。在这条重要的资料中,有这样一句话引起了我的注意——“三世祖,长有才公守祖业,次有德公居乡。”也就是说到阎诚的孙子辈,长孙阎有才守祖业,次孙阎有德乡居。祖业是什么呢?很明显就是经商,守祖业就是继承了经商的传统。乡居则是在乡下种田。阎诚的两个孙子自此算是分道扬镳了。为什么一直到五世太学公阎勇的时候,他到北京参加过会试,呆了三年,受不了了,跑回家来了?他为什么这样讨厌做官,而喜欢营家呢?太学公的父亲阎斌为什么能够非常富有,我想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他继承了父亲阎有才的商业才能,通过商业手段,在明代中期弘治朝(1500年前后),使家庭财富迅速扩大,加上子孙众多,成为沛县的巨族之一。而阎勇主要生活在嘉靖时期(1550年前后),如此就可以推断出阎勇是阎斌儿子中较小的一个,甚至是最小的一个,很可能是庶出。等到他长大成人参加考试后,阎斌基本上就去世了。之所以在京师呆了三年尚未考上就会来,我想最有可能的原因是父亲阎斌死亡造成的。或许是因为自己比较小,自己的母亲是小妾,母子两个没有什么地位,老父亲死后,母子俩没有分到多少财产,阎家的商业资产他可能没有得到一点。由于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阎斌母子愤然离开了久居的城东,而另起炉灶。阎氏家谱有《五世太学公略传》,此传甚早,可能出于阎尔梅之手,也有可能出自阎千里之手。古古虽然没有见过他的曾祖,甚至连他的祖父都没有见到,但不可能不知道曾祖的名讳和表字,但是在这篇传中却这样写道:“公姓阎氏,讳勇,失其字,沛人也。”这就让人很纳闷了,为什么要说失其字呢?这里面肯定有问题,也就是后人所谓的有隐痛。
“归而营家,公遂饶”,那么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和自己的母亲不被族人承认,他该如何办呢?他没有气馁,没有放弃,他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其他的兄弟看看自己的实力,让阎氏族人刮目相看。他从此放弃了功名,而是向祖父、父亲一样从商业着手,凭借着自己的智慧,一点点地努力,终于在中年过上了幸福的生活。1553年,沛县闹饥荒,老百姓中出现了人吃人的现象。他立即向建议朝廷派来赈济的大臣吴鹏打开官仓发放粮食,才能拯救灾民。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同时也为沛县当地的富人和地主起一个好头,他“悉出藏囤五百,为富者倡。”五百囤至少也要有五六十万斤粮食,足够赈济好几万灾民的。所以,阎勇的发家致富,除了传统的商业外,还有土地收益。他用在商业上所挣的钱买回了成千亩土地。所以严格意义上讲,从阎诚到阎勇的五世中,基本上以做生意为主,渐渐的发家,从而成为商人兼地主的脚色。
明代是一个商业发达的时代,商人的社会地位比较高,很多人通过商业致富而令朝廷刮目相看。尤其是在明代的中后期,勤劳致富的例子非常多,很多文人都喜欢和商人交接。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
这种欣欣向荣的景象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等到阎环的时候,则是另一番景象了——“太学家素饶,及先生则贫甚”。为什么作为小儿子的文泉先生则贫甚呢?小的时候,家庭殷实,享尽了荣华富贵,等父亲死后,家产分开,阎环不善治家业,实际上就是不会做生意,不会做地主,只是一味的喝酒,渐渐的把遗产积蓄都花光了。钱虽然没有了,还有土地和房产呢,所以尚不算困难。可是人算不如天算:“嘉靖乙丑岁(1565年)黄河绝丰沛,庐舍尽没水中。土田荒芜。家遂贫。移居北庄,去旧居七里许。”这个时候,阎勇才刚刚死去没多久。
黄河决口,房屋田产都化为乌有,水退后,良田也变成了沙土,颗粒无收,家庭更加贫穷了。在无可奈何下,阎环移居北庄。没过了几年“北庄火,家遂日益贫。”更可悲的事情还在后面。他的妻子和母亲相续去世。经过这两次天灾人祸,年甫四十的阎环彻底丧失了生活的信心,更加的颓废,喝酒也越来越凶。原来的商业传统至此告一段落。
1614年,阎环死后的20年,他的小儿子阎思讷正好四十岁,他带着妻儿从山东兰陵返回故乡,结束了十余年的流离生活。作为教书先生的他在短短的十几年内再次富裕起来,并且他的大儿子阎尔梅还考中了进士。家庭的境况越来越好,如果不通过商业这条途径恐怕是很难以实现的。
阎尔梅的母亲吕老夫人“三十年未尝以母家丝寸污清士也。及家稍稍起,长子登贤书,刻苦如故。”我觉得这句话不一定是事实,虽说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但是母家是沛县的富人,不可能会眼睁睁的看着女儿外孙忍饥挨饿的。再说虽然女婿是个教书先生,但是想借此发家致富,简直是痴人说梦。所以我认为景文公很有可能是在教书的同时,得到了岳父的支持,有店铺经营商业,所以只用了很短的时间(1614-1628)就成为有田产和楼房的地主财主了,家境不只是“稍稍起”,而是迅速崛起。尤其是尔梅考中进士后,朝廷也不收他家的地租了,四方的缙绅名士,达官贵族必然争相交附,家境更加的宽裕。
等到景文死后,尔梅虽长年在外,但是他从来不缺钱花,在明亡前的几年内在沛县十多处都置有房产,到处都有别墅,甚至在他拥有的土地上,建起了两三个村子,其中比较有名的是耿庄,周围的村民自然都是他的佃户了。后来尔梅训练乡勇数百人,抵抗农民起义军,我想这几百号的乡勇主要就是他的佃户。再后来,明朝亡了,他又散尽数万家产,组成数千人的敢死队和农民军抵抗。种种迹象表明,到了尔梅这里,阎家在短短的三十年中积累的大量的财富,显赫一时。
但是这笔钱我觉得主要不是来自于农业,而是商业。因为阎家的田地主要是由其二弟负责,尔梅长年在外奔波,且主要的足迹在微山湖以南的运河两岸。由此可以推测,尔梅的南行不仅仅是游学,游玩那么简单。加上后来他娶了淮安的张氏,后多次到淮安躲难。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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